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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积分落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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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部署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记者了解到,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的落户限制。

  会议指出,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不得积分落户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总体要求,首要任务是要在“落户”上下工夫、做文章。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各地要进一步简化办理落户手续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昨天的会上提到,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对改革进展情况定期评估。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研究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2016年又有143.5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记者获悉,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下半年还要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对各地清理落户政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背景链接

  四类城市落户有别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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