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专电(记者罗宇凡、华晔迪)备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落幕,全会提出了下一步改革的总方向和基本目标,其中一些新的提法和新的措施,让中国经济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那么就房地产市场而言,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了哪些信号?对于高房价前普通百姓的民生诉求,“改革”又给出了怎样的回答?
对于不少中国人而言,买房始终是一块“心病”:不断上涨的房价,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在收入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买房对于很多人而言已经是人生最奢侈的一件事;同时,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断升级,但力度空前的措施在短暂抑制市场火爆之后,似乎仍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案,需求总是在压抑之后爆发,房价与调控的力度总在交替上升。
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难道只能在“一涨一治”中进行?房子难道注定成为中国人生活中最难承受的“奢侈品”?
15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三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在这份几乎囊括了中国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改革大纲中,直接涉及房地产问题的表述可谓十分有限,除了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之外,没有提到任何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字眼。
然而,正是这份未提房产调控的改革路线图,让人们看到了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期矛盾的希望。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作为国家层面的改革战略,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及的城镇化、市场化、财税、土地、简政放权等等改革事项的推进将创造综合性的政策环境和规范的外部环境,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意义重大。
事实上,困扰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从来都不只是“房子”的问题,在一个高房价的表象背后,是土地财政的痼疾、土地供给制度的僵化,是税收征管体系的不完善、不合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收入分配的不平衡、住房资源占有的不公平……
面对这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仅仅针对高房价的行政调控显然带有“治标不治本”的临时性。要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加科学地进行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
在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已经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在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看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到处都体现着房地产改革市场化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这其中既包括明确提出的房产税改革,也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既包括建立全社会房产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也包括“探索实行官邸制”;既包括“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也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如果三中全会的精神能够得到全面贯彻,那么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将是必然。”朱中一表示,与以往“围绕房价调房价”的调控不同,改革聚焦在更深层次的问题之上,虽然没有直接谈及房价的涨落,但高房价的问题势必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渐推进而得到有效的解决。
不过,虽然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具体到执行层面依旧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就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北京、上海、深圳的房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在年底房价调控目标问责压力陡增的情况下,“京七条”“沪七条”“深八条”依旧在压制需求的老路上做文章。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短期内脱离有效的行政调控,市场必然存在失控的危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将既有的政策与未来的改革有效衔接,维护市场的稳定,将是很重要的问题。”朱中一说。
(作者:罗宇凡、华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