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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租房提公积金不需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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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

过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出具经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等。根据通知,将仅需出示无房证明,不再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此外,《通知》还提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根据通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缴存期限也进一步缩短。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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