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可投保“以房养老”保险。近日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年龄在60-85周岁且持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广州老年人,可在幸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 分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办理相关保险。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经相关程序办理好投保手续后,会每个月向老人支付养老金。据统计,经今年5个月试 点推广,截至8月底,幸福人寿该业务在广州等4座城市共有22户(32人)投保,广州首次签署此“以房养老”合约的是一对老年夫妇。
“以房养老”只针对年满60岁的老人
2014年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广州、北京、上海及武汉纳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幸福人寿经中国保监会批复后,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保险公司。
“以 房养老”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房屋是办理此保险的关键环节。“只有房改房、商品房才能申请做抵押登记,农村宅基地不在考虑范围内。”幸福人寿广东分公 司业务人员介绍,“以房养老”产品针对的是年龄在60-85岁之间的老人,“如配偶在,夫妻双方都必须年满60周岁”。
工作人员还指出,如果房产仍有未还清的贷款,是不能办理“以房养老”业务的,因为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属于不完全产权,即该房产已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再进行抵押的。目前,广州市11区有此意向的老人均可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投 保后是否仍有回旋余地?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签订投保单至投保单生效之间有30天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反悔,可办理退保手续。但该工作人员提 醒,办理一项“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过程中涉及请律师、公证等费用,共计4000元左右,需公司和产品办理人各出50%;如果中途退保,该部分费用仍需由办 理人承担。
估价500万房屋月领养老金1万多元
房屋产值如何评估?相关人员介绍,房屋所处地段和房龄都会影响估值,能够申请到有效保险价值的具体金额,需由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后才可得出。这些机构可由公司提供,投保人选择,“这样咨询费用会低一些”。
相 关人士表示,房屋的评估标准会参考市场价格。南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房子被评估后,每月给出的养老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估价,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 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以一套估价400万元的房子为例,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在8700元左 右。如果是估价100万元的房屋,老人每月能领养老金2200元左右。“目前最多估价是500万元,每个月可领养老金1万多元。”
值得注意 的是,如抵押房屋在投保人在世期间已超出70年产权,后续如产生费用及权属该由谁来办理?对此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章勋介绍,目前还未 出台相关规定界定和明确,但他个人建议,保险公司应在合同中注明一旦发生此问题如何处理的事项。对此,幸福人寿工作人员回应,产权超出70年,公司仍将为 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直至过世。如果抵押房屋遭拆迁,投保人须在10日内告知公司,投保人可选择退保或以拆迁后分配的新房屋进行抵押。
房价增长收益保险公司称不收取
如 果投保人的房屋出现市场价格上涨,增值部分如何分配?有保险人士介绍,目前国家给出了两种方式: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 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 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对此,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最初的产品设计已考虑到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在评估抵押房产价值时,会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 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的增长部分将全部归属投保 人。这一方式保证了老人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的同时,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案例
失独老人少选“以房养老”
说物业在自己名下才踏实
广州首批签署此“以房养老”合约的一对老年夫妇,因女儿在国外,故房子没有传承的需要,如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会补贴不少费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质。
业内有人士表示,目前办理此业务的还是少数,广州是否需要此业务呢?去年广州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广州户籍老年人超133万,占户籍人口的16.03%,其中独居老人11 .23万,占老年人口总量的8 .4%。但据了解,目前大多老人并不看好“以房养老”。
今年71岁的华叔(化名)是失独老人,他表示不会选择“以房养老”,重要原因就是他感觉房产是自己的根,不会抵押出去。另外他和老伴每月有几千元退休金,加上一些政府补贴,收入还算可观。加上他勤锻炼身体,现在精神状态也不错,所以不会考虑抵押房子来养老。
据 华叔了解,不少失独老人不愿意住老人院,更倾向居家养老,而“以房养老”他们暂时还不能接受,用老人的话来说,自己年事已高,不知有多少岁月可以捱,能长 命百岁固然好,假如身体不行,几年就走了,房子就送给保险公司了,心里多少有点不平衡。而他表示,广州本地人还是比较传统,感觉物业在自己名下才踏实,抵 押给保险公司也不知会有什么变故。
他山之石
国外的“以房养老”
美 国: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 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 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1.5万- 30万加元,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
日本: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