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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开“广厦”公租房申请增加8.68万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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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增加8.68万户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千呼万唤,半年前便抛出《意见征求稿》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终于出台并实施。

《意 见》的出台意味着,广州公租房受惠家庭“扩面”,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和补贴 额都涨了———三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663元升至29434元,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20元提高到25元。

收入线上调

三人家庭年收入从6.2万调至8.8万元

今 年8月,广州分配一批公租房时出现“粥多僧少”的场景仍历历在目:当时推出9831套公租房,具备公租房轮候资格的有6800户家庭,但最终仍有4000 多户无房可分。根据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的解释,主要是因为这些家庭都希望分到城区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完善的房子,当日推出的批量房源所在小区(瑞东花 园、棠德花苑(新建)、龙归花园)位置都较为偏远,不少意向家庭只选了市区的分散房源并且“不服从调配”,结果只能是分不到房。

不过,《意 见》的出台有望打破这种“粥多僧少”的现状。《意见》对公租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作“双调整”,即计算基数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 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从60%调整至70%。调整之后,三人家庭收入线准入标准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3元/年调整至29434 元/年(全家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约6.2万调至8.8万元,二人家庭调整至64755元/年,一人家庭调整至35321元/年),新规比旧规收入线高了 42.4%。此外,家庭资产净额限额方面,新规也比旧规高了约38%,四人家庭资产限额低于60万元,而原来必须低于44万元。

根据广州市 住房保障办此前提供的数据,广州目前仍有约4000多户家庭具备公租房轮候资格,本轮“扩面”之后,根据官方测算的数据,估计有8.68万户本地家庭可以 申请公租房,也就是说,原来的轮候家庭一下子多了20倍潜在“竞争对手”,不过,这些新增家庭想要分到房,大部分只能“舍近求远”,选择地理区位较偏僻的 房子。

租赁补贴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25元

享受广州保障房补助的 家庭,目前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轮候公租房,二是领取租赁补贴。根据现行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 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这次,《意见》对其中三 项租赁补贴系数进行调整。其中,租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25元;将保障对象的收入划分4档,收入补贴系数分别调整为1.3、0 .9、0 .7、0 .5;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白云区区域补贴系数从0.9调到1.0,因为白云区的房租涨了,所以补贴要跟着涨。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解释,调整后,各档收入人员的租赁补贴额度都有增加。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每月户均补贴将从目前的618元上升至886元,增幅超过43%。以核心家庭3人户为例,租金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普遍控制在22%以下。

租金收取

新增保障对象新设两档租金

《意见》实施也意味着,公租房支付比例和收取方式都有调整,其中,对扩面后的新增保障对象新设两档租金。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解释,调整后,政府建设筹集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共有6档(原来是4档)。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0%~70%。

以 承租龙归花园的保障对象(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为例,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穗住保〔2015〕4号),龙归花园租金标准为12元/平 方米,租金减免后保障对象自行支付的租金标准最低2.4元/平方米,最高8.4元/平方米,若承租50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则每月自行支付的租金最低 120元/月,最高不超过420元/月。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1元/平方米租金计租。

租 金收取方式方面,市住房保障办解释,按照国家、省的政策要求,承租政府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保障对象,从原来的“市场租金、分档补助、先收后补” 调整为直接给予租金减免,租金分档收租,不再发放租金补助。而且,公租房的租金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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