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今天(2月 24日)凌晨,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回应,称要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 “拆围墙”,会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建部表示,在近日社会对此话题的讨论中,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归纳网上讨论的意见,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对街区制给予了肯定。同时,一些网友也存有疑虑。
住建部认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拆围墙”一词是近几天网上讨论用的最频繁的词,住建部称,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住建部表示,《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打开封闭式小区是否与《物权法》相悖,是否影响到业主的权利,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住建部回应称,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