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公租房预申请将于5月19日进行网上预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时数纳入配租分体系,具体为:申请人近5年(2011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3日)在本市参加义工服务累计超过 50小时,积2分,不满50小时不予积分。如对义工时数认定有疑问,市民可致电86479018、8479019咨询。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官方网站(www.gzvu.org.cn),阅读《申请公租房指标义工服务分值认定实施细则》,下载《广州市义务工作 者义工服务经历认定申请表》(下称“《认定表》”)并如实填写后,提交给申请人所属的义工服务组织或有关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有关 材料送至广州义工联秘书处。广州义工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情况进行验证,包括查阅义工服务原始记录,实地调查等程序。经验证 属实的,予以认定并录入档案,同步在网站公布。
温馨提示
受理单位:广州义工联秘书处
咨询电话:86479018李小姐8479019黄小姐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