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义工申请公租房可加分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做义工申请公租房可加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8

资讯顶部广告

来穗人员公租房预申请将于5月19日进行网上预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时数纳入配租分体系,具体为:申请人近5年(2011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3日)在本市参加义工服务累计超过 50小时,积2分,不满50小时不予积分。如对义工时数认定有疑问,市民可致电86479018、8479019咨询。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官方网站(www.gzvu.org.cn),阅读《申请公租房指标义工服务分值认定实施细则》,下载《广州市义务工作 者义工服务经历认定申请表》(下称“《认定表》”)并如实填写后,提交给申请人所属的义工服务组织或有关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有关 材料送至广州义工联秘书处。广州义工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情况进行验证,包括查阅义工服务原始记录,实地调查等程序。经验证 属实的,予以认定并录入档案,同步在网站公布。

温馨提示

受理单位:广州义工联秘书处

咨询电话:86479018李小姐8479019黄小姐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6楼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