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张教群,6年来一直在奔波,只为撤销自己所建房屋的房产证。
2008年,张教群花钱托人,用假规划证、土地证,在房管局办出了一张真房产证,把法院查封的房屋卖给了他人,并在湖北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襄阳房管局)完成过户。他因构成非法变卖法院查封财产罪,入狱两年。
襄阳房管局一名办证的工作人员戚某因此被判玩忽职守罪,该局因过失赔给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共计25万元。
为 何不撤销用假证办出的真房产证?襄阳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购买行为,再加上法院 并未作出撤销此房产证的判决,所以此房产证不能撤销;因为房管局在办证过程中有纰漏,给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造成损失,所以赔偿了25万元,但保留追究张教 群法律责任的权力,“虽然这个钱很难要回来”。
假材料办出真房产证
这栋房子,假规划证、土地证办出了真房产证。
张教群折腾了6年,要求撤销房产证的房子,是他自己所建。
这栋房子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张公祠森林公园门内。2002年11月,张教群与襄樊市(现襄阳市)国营林场签订林地转让协议书,取得了公园大门右侧380平米土地使用资格,并在此土地上建成一栋砖混结构三层楼房。
澎湃新闻看到,三层楼一楼为门面,二楼为一套两居室,一套复式楼,三楼一套两居室。楼房后有一排平房及一个几百平米的院子。至今,张教群一家仍住在复式楼和三楼两居室里。
因没有规划证、土地证,这是一栋违章建筑。
2003年,张教群将二楼一套两居室以7万元卖给胡明宪,并承诺5年内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
此后,张教群的生意上出了状况。2003年10月,他的5名债权人将他告上法庭,襄城区法院将这栋楼房查封。
事情本已告一段落,因为张教群的一个小聪明,让所有的事情陷入了更加纠结的境地。
张教群说,杨某跟他说自己很有关系,可以将他的房子在房管局办出房产证。
2006年4月7日,张教群给了杨某一笔钱(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为5.6万元),通过杨某找到襄阳房管局的戚某,用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其亲戚王某林的名义办出了房产证。
2007年,张教群又将房子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了张伯甫、马明亮。并用假证办出的“真房产证”,向襄阳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07年10月8日,襄阳房管局分别为张伯甫、马明亮办理房产证5个,将这栋房拆分为5份。
张教群的5个债权人不干了。
2008年3月,5人向襄樊市检察院举报,此案由南漳县检察院起诉,2008年12月12日,南漳县检察院以张教群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有期徒刑两年。2009年2月20日,对房管局工作人员戚某以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杨某以伪造证件逮捕后取保候审。
房产局赔给5名债权人25万元
眼 看法院查封的房产,被张教群又卖掉了,讨回欠债无望。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于2010年12月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市中院)起诉,要求撤销 王某林的房产证并赔偿损失。襄阳市中院确认襄樊房管局为王某林颁证的行为违法,因王某林的房产证过户给张伯甫、马明亮后已注销,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驳 回了5人的诉讼请求。
2011年12月12日,5人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调解,襄阳房管局向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支付赔款25万元;张伯甫、马明亮从王某林名下购买的房屋,在未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之前不得交易;如遇拆迁,不得要求超出其房屋申报成交价以外的补偿。
“我欠的债,房管局竟帮我赔了。”张教群说,据他了解,戚某先仍在房管局上班。
“他害了房管局,还害了同事的前程。”襄阳市房管局产权处法务部负责人范文强告诉澎湃新闻,当时樊某只是吃了对方的一顿饭,本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如今前程已经完了。戚某虽然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所以还是能够在单位上班。
范文强说,因为房管局的过错,造成了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出现损失,所以房管局赔偿了25万元,但保留追究张教群法律责任的权力,“虽然这个钱很难要回来”。
违规办的房产证为何不能撤销?
这条街上的房子,因历史遗留原因,都未办理相关证件。
82岁的胡明宪老人和老伴,仍然住在张教群所建楼房的2楼。
“凡事有个先来后到吧。”胡明宪告诉澎湃新闻,这套房子他2003年就买了,结果张教群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如今房管局、法院都认定张伯甫的房产证有效,“我花钱买的房子该找谁要?”
胡 明宪表示,襄樊市政府曾在2007年4月9日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南部山体保护暨市国营林场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公园入口处已建的33户房屋暂维持 现状,作为违章建筑,不得为其办理土地、房产等任何证件。然而,6个月后,襄阳房管局仍然给张伯甫、马明亮办理了新的房产证。他也曾多次到房管局、法院要 求撤销张伯甫等人的房产证,但被拒绝。
附近多名住户也表示,都听说张教群所建的房子办下了房产证,既然张教群的房子能办房产证,为何他们的不能办?
“你坐了两年牢,结果给别人办了个房产证。”有居民认为张教群不值。
张教群称,他出狱后,要求张伯甫、马明亮给他一些补偿,或者把对方购房时已付的86万元,算上利息退给张、马两人 ,但遭到拒绝。
张教群认为,《物权法》第九条有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都不是依法登记的,怎么就不撤销?”
张 伯甫也有一肚子气,“这一切都是张教群造成的”。张伯甫说,他和马明亮已经付了86万元给张教群,9年来一直收不到房,如今只能收一楼门面的租金。张教群 根本无意退钱给他,“耍无赖”,房管局、法院不撤销他们的房产证是对的,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如果撤销了,他们如何维权。为了这个事,9年来他已经伤透了 心,两年前,马明亮已经去世,“就是被这事给气的”。现在他就等法院强制执行,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
范文强表示,张教群在房产权办理房产证 时,法院并未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到到房管局。张教群办房产证时,还特地借用其亲属的名义,不然也不会给张教群的房产办房产证。在给张伯甫、马明亮办证时, 虽然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南部山体保护暨市国营林场有关问题的意见》,但当时房管局并未收到这份“意见”,所以就给张伯甫、马明亮办了5个房产证。
范文强说,张教群采取欺骗的方式一房两卖,导致胡明宪与张伯甫两人产生纠纷,法院已经驳回了胡明宪的诉讼请求,胡明宪应该追究张教群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范文强说,张教群现在又想收回房屋,但又没有返还房屋价款的能力和诚意,致使双方纠纷一直不能解决。《物权法》确实规定,依法登记才有效,按一般情况张教群所建房屋的房产证确实该撤销。
但现在撤销张伯甫、马明亮的房产证,将给购买房屋的“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张伯甫、马明亮虽取得房产证,但房屋不得交易,不得因拆迁多要拆迁款。且法院没有对张伯甫、马明亮的房产证作出撤销判决,房管部门不能也不宜自行撤销已登记的房产证。
2014 年12月12日,湖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认为,张伯甫持有的诉争房屋房产证书,是经法定行政机关依法授予,张伯甫依法享有诉争房屋无权的凭证,张教群占 有房屋的行为损害了张伯甫依法享有的物权,故一审、二审判决张教群又当将其占有的房屋腾退交付给该房屋的产权人张伯甫。驳回了张教群的再审申请。
2015年12月21日,湖北省高院《行政裁定书》又驳回了张教群要求襄阳房管局撤销诉争房屋房产证的再审申请。
襄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