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房地产业营改增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申报期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今日起房地产业营改增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申报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1

资讯顶部广告

6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申报期。昨日,广州市国税局提醒纳税人注意有关纳税事项。

据统计,广州市5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约26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约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约2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占比超过80%。

广州市国税部门提醒:一般纳税人需通过全省统一电子申报软件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电子信息采集,并制作数据电文。申报软件在联网状态下自动升级,纳税 人也可登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或申报软件服务单位网站,下载升级版升级包(如纳税人首次安装,可下载完整版安装软件)。而小规模纳税人无需通过电子 申报软件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电子信息采集,可直接手工填写纳税申报资料据悉,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国税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申报、上门申报、自助 办税终端机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另外,申报期限方面,按月申报的,原增值税纳税人6月份的申报期限截止至6月20日;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6月27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营改增样本企业需在6月10日前完成纳税申报。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