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装修问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兴宁市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6

资讯顶部广告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就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法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加快我市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兴宁市住建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坤明

副组长:翁戈飞  陈加鹏

成  员:周振辉  陈桂林  钟日环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全国统一的咨询日)。

地点:明珠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市安委办。

主要参加部门: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

活动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主要向市民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二)制作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活动期间,制作“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宣传横幅标语,在局门口围栏悬挂 。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依法守规、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狠抓落实,突出实效。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应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刘绍军,电话:3332313,传真:3334728)。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25日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