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扶 贫、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昨日下午,广东省召开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检察院检察长 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扶贫办等27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去年以来立查涉农犯罪1324件
林 少春强调,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服务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据 悉,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0.3%,其中, 重特大案件872件1044人,县处级要案43人,厅局级案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684多万元,得到省委书记胡春华批示肯定。
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
据介绍,在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重点查处三大环节职务犯罪。一是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536人,占涉农犯罪总人数(下同)的30.9%。犯罪主要集 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多表现为贪贿与渎职犯罪交织,拆迁户、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如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 伦锦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案。
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环节378人,占21.8%。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种粮种植补贴、农机补贴等八个项目。如汕尾、湛江、阳江、汕头等地查办渔船柴油补贴领域犯罪42人,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查办农村社会保障环节210人,占12.1%。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款等。如河源紫金县 蓝塘镇和睦村村干部甘质彬、曾亦元、陈杏红、邬利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低保款、专项扶贫款、农房改造款38.5万元。
专项突查:村“两委”人员涉案多
据了解,专项工作突出查办两个重点群体。一是农村“两委”人员。从查处的案件看,村“两委”人员涉案多,共立查485人,占27.9%;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 262人,且窝串案特征明显,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相当突出。如惠州惠阳区良井镇围龙村委会书记兼主任文奎斌等10名两委干部贪污1125万元人民币征 地补偿款案。
二是基层涉农主管部门人员。在立查的422人涉农主管部门人员中,基层人员占了76.8%以上,部门领导干部犯罪情况突出。如梅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系列案,立案31人,其中县(区)畜牧局、农业局、发改局正副局长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