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盲目、非理性的房地产投资,关键在于更好、更准确、更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要靠地方政府规范的窗口指导;另一方面,调控本身也要保持政策稳定。
中国房地产协会日前发布了《2016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测评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在利润下滑的同时,上市房地产企业负债水平仍然较高,净负债率均值为 96.09%,比2014年上升7.23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企业拿地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再贵也要抢”的“赌命心态”造成企 业负债率持续上升,更推高了部分区域房价上涨的溢价预期。
“赌命心态”下的“三高”抢地、“地王”频出,可以一分为二来看:一类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前期的过快上涨让不少房地产企业冲昏了头脑,窃以为“好日子”又要 来了,重蹈“以时间换空间”的投机覆辙。另一类则是二三线城市,分化也较为严重,有的房价近期涨幅明显,带动了“后进”投资的热情,有的房价却始终徘徊不 前,商品房去库存“道阻且长”。
无论哪一种具体的状况,这种“赌命”
的投资心态都极度不正常,蕴藏巨大的风险泡沫。一旦未来的房价上涨不及预期,就势必造成企业资金链的紧张,严重时甚至会造成行业内外部系统性风险。这时,不 能只讲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任由一些地方的房价再走一遍“过山车”。而终结盲目、非理性的房地产投资,关键在于更好、更准确、更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 作用。
把“去库存”与“去杠杆”有机结合起 来,实在是一件知易行难的任务。然而,难能方为可贵,当前个别地区的房地产金融化、投机化已经酝酿成势,同时从全国整体来看供应又严重过剩,迫切需要及时 “点刹车”,既保证正常的销售渠道,又促进合理的投资增长,平衡好企业对成本与利润的“理性预期”。
理性的预期哪里来?一方面,要靠地方政府规范的窗口指导,适时适度发布行业数据与警告;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的调
控本身也要保持政策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不能半夜鸡叫,信贷、财税措施也不能一会儿松、一会儿紧。只有让企业、民众清楚并相信城镇化过程中的房价将会保持“温和的上升”,恐慌式的“抢地”与恐慌式的“购房”才能真正终结。
宏观调控的法治化,是科学化、民主化的前置条件。当我们呼吁调控政策稳健、不要朝令夕改的同时,也是在呼唤调控相关立法提上日程。理想状态下,涉及国计民生 的宏观调控应当与其他行政行为一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中央与地方在调控中的职责,划清各地各部门在调控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政 策触发机制,将是调控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将标志着宏观经济管理的体制成熟,从而为涵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树立起明晰的预期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