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楼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按此新政,博士购房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为了化解商品房库存压力,出台了各种购买补贴、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姑且不论是否能够真正到达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压力,但购房补贴作为 财政收支政策,必须遵循“公平原则”,要追求社会公平目标,不能局限于高学历等少数人。当前,我国财政已经实现了从“国家分配论”向“公共财政论”的转 变,财政延伸为政府提供给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活动,其基本特征是公共性、非营利性、法制性等。大连出台的政策,显然仍是“国家分配论”思维下的政府任意支配 财政的行为,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公平属于财政分配领域的核心问题,“公平原则”是财政支出必须遵循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谁承担税负和谁来 获得财政支出收益的问题。人们常常用“公平”来评价各种制度或政策,但不同利益群体对“公平”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例如,作为大连市购房政策的受益者,在拿 到数万元由众多纳税人承担的“财政补贴”时,会把“十年寒窗苦”纳入到“公平”的范畴来理解。那么,怎样才能确定公平的标准呢?有一个简单的准则:人人退 到“无知的幔帐”之后,没有博士、没有公务员等身份,看看是否还同意政府将这笔“购房补贴”支付给少数人。
当然,“公平原则”并不意味 着平均主义,支付给少数人也未必一定不符合“公平原则”。罗尔斯主义公平观认为,最公平的配置就是使一个社会里境况最糟糕的人的福利最大化,这个“最大最 小标准”是一个被广为接受的标准。功利主义公平观认为,社会成员总效用最大化是一种公平的配置。用这两个公平的观点来评价大连市的购房政策,博士、硕士、 本科等高学历人才显然不是社会弱势群体,动用公共财政定向补贴,当然不能实现社会成员总效用最大化。大连市如果将这笔不菲的公共财政,以公租房等形式,为 环卫工等城市弱势群体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这既符合国务院前不久出台购租并举促楼市去库存的房屋租赁新政精神,更是体现公共财政“善”的关怀。
如何优化公共财政支出政策呢?首先,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公共财政支出必须遵循市场化、民生化的意识。公共财政要求财政支出不能从政府利益出发,必须强化 公共性约束。其次,通过透明度高、责任明确的财政支出制度设计,为实现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与效率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政府要将公共财政支出的理由、决策程 序、决策成本向人大、公众公开,尤其对非公共领域(如经济领域)的每一笔支出都有持谨慎态度。第四,建立科学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机制,强化财政支出的 管理、监督,甚至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