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兴宁315 生活问问 校园热议 走近兴宁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文学艺术
房产资讯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家居装修 装修问问 旅游美食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供求二手 我要招聘 我要求职 职场问问 汽车资讯 二手汽车 车辆信息 人在他乡 A8交友 A8征婚
美图分享 兴宁风采 兴宁摄影 笑话大全 电脑问题 股市基金 妈咪宝贝 健康生活 网络情缘 灌 水 塘
 

三部委发文:租房提公积金不需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2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

过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出具经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等。根据通知,将仅需出示无房证明,不再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此外,《通知》还提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根据通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缴存期限也进一步缩短。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相关法律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