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兴宁315 生活问问 校园热议 走近兴宁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文学艺术
房产资讯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家居装修 装修问问 旅游美食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供求二手 我要招聘 我要求职 职场问问 汽车资讯 二手汽车 车辆信息 人在他乡 A8交友 A8征婚
美图分享 兴宁风采 兴宁摄影 笑话大全 电脑问题 股市基金 妈咪宝贝 健康生活 网络情缘 灌 水 塘
 

关于2015年梅州市中(初)级建筑专业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5

经梅州市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徐志权等107人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林文友等13人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通过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单位应负责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有关单位登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mzjs.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2日止,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单位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填写《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和加盖公章,于 12月31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或市人社局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及有关投诉信件邮寄地址:

市住建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电话:2265539邮编:514021

市人社局:梅州市新中路82号,电话:2128309邮编:514021

附件:点击下载

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相关法律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