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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台房产交易新规:存量房房源交易需公示七天后可网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5  来源:海南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三亚日前出台新规,自2016年9月12日起,办理存量房(即二手房)房屋交易之前需将待售房源上传到“三亚市房地产服务网(www.sysfdcfw.com)”及三亚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LED显示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

此外,由经纪机构代售的房屋,经纪机构代为发布房源信息公示。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房屋,可自行登录网址发布房源信息公示或到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房源信息公示。业内人士透露,实行存量房房屋交易公示,可有效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保证同一套房屋在网上签约系统中只能有一条有效的签约记录。

据介绍,新规依据于今年8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此前,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三亚已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买卖双方自行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从未委托经纪机构挂牌的也须进行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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