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将于9月1号起实施,其中,《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中,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过去很多楼盘在营销过程中,往往用“学区房”等概念来招揽买家,进而做楼市的促销。很多配建的学校和初衷不一致,或者根本没有配建的学校,导致纠纷不断。
有 业内表示,新规应该不会影响到学位房的销售,因为该条例主要约束一手项目的宣传,但一手盘能否入读具体的小学,并不是发展商说了算,必须等规划局和测绘所 出了标准地名和街道名,才能判断,故客户对一手盘的关注度,不会过多地放在学位上。而二手房能否入读名校,一般都可以通过查询来获知,且单个房源的广告宣 传一般是做在中介门店的水牌上,该条例也很难约束到。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也认为,每年的学位没有完全固定,学区的划分并不是开发商决定的,是教育局决定的,所以家长一般只能够参考过去历年招生情况。
不过,某学位楼盘则表示,如果是实实在在的学位房,销售人员会告之买家,毕竟是楼盘的主要卖点。为此,有关律师则提醒买家,对于销售人员私下的口头承诺,最好另外写一份协议来保证学位,一旦学位发生变故,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升 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 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关于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