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用再开具单身证明了。民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 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一般用作买房,买车贷款、出国、户口迁移、申请经济适用房、集体户口挂靠、入职等。虽只是一纸证明,不过很多时候办证手续都 比较繁复,异地的或许还得两地奔波。如今不提供单身证明了,自然省事很多,不少市民拍手称好。不过,也有细心的网友提出疑惑,民政局不开具单身证明,并不 意味着市民不需要用到单身证明,如果贷款、买房、户口迁移等需要“单身证明”,怎么办?
对此,民政部做出了回应: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再提供结婚或单身证明。具体部门之间的衔接细则,将于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