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低收入困难家庭 可提公积金缴纳物管费_政策法规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广东中低收入困难家庭 可提公积金缴纳物管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9  来源:搜房网

资讯顶部广告

2015年12月7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等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要求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规范贷款条件,优化贷款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放宽了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提出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修、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城镇棚户区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或房屋加固维修费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在省内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贷款,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