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房地产市场,一天5部门重拳出击

   2017-03-23 1737
核心提示:北京市政府5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  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月22日,北京市五个
 北京市政府5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

  “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月22日,北京市五个政府部门分别发布公告,以不同方式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

  北京市地税局和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非京籍人士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这一指标将进一步从严。由5年期间每年至少有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改为连续60个月每个月都要有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该公告从2017年3月22日起施行。

  北京市地税局和住建委还给出了官方的政策解读:

  按照公告规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遏制天价学区房现象,北京市住建委会和规划国土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通知规定,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

  据第一财经网报道,“过道学区房”事件起因是在2016年6月,某购房网站上出现标价150万元的学区房却并非房屋,只是一条供院内其他住户进出的过道。中介声称不能居住,但可落户,由此“天价过道”引起不小关注。

  北京市发改委则在3月22日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提醒商品房经营者:

  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购房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北京市住建委宣布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被责令关停,并公布名单。这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存在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3.17”北京市楼市新政实施以来,北京市住建委已对13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了检查。

  3月22日,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乐居房产相关负责人,向乐居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责令网站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限期整改,要求规范房地产新闻报道。

  据证券时报报道,乐居从业人员曾以“乐居深度记者”等名义,开展应由依法获得新闻记者证的记者方可从事的新闻采编活动;乐居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却擅自通过“见地”栏目登载自行采编的时政类新闻信息,解读国家宏观房地产政策,严重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延伸阅读

  “3.17”北京市楼市新政:“两提一降”,打击投资性购房需求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对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

  1.提高首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首套房认定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居民家庭名下(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和配偶)在北京没有住房(只考虑北京地区,京外有住房不影响),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就认定为二套房。

  2.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对于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升至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70%提高至80%。

  3.降低房贷期限: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从30年降至25年。整理编辑/侯韵佳

  总之“3.17”新政后,北京市5部门再出重拳联合调控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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