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16〕01号

   2016-02-15 335
核心提示: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挂牌出

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二、申请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

2、申请竞买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6年01月28日至2016年02月16日登录梅州市土地和矿业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mzgtzyjy.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也可直接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此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可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2月17日09时00分至2016年02月24日16时00分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4日16时00分。

六、本次GP2015-65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16年02月17日09时00分至2016年02月26日16时00分。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 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并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注册登记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2)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4)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帐号。

(5)因银行保证金到帐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提前一天,即2016年02月23日前到帐。

(6)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确认成交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全额缴纳土地出让款。

(7)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三年内竣工;未动工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按照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价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未动工建设,或者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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