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兴宁315 生活问问 校园热议 走近兴宁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文学艺术
房产资讯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家居装修 装修问问 旅游美食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供求二手 我要招聘 我要求职 职场问问 汽车资讯 二手汽车 车辆信息 人在他乡 A8交友 A8征婚
美图分享 兴宁风采 兴宁摄影 笑话大全 电脑问题 股市基金 妈咪宝贝 健康生活 网络情缘 灌 水 塘
 

北京新、改建四层以上建筑均须安装电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6

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市规划委日前发布本市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的有关意见通知,要求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四层(含)以上住宅,均需要进行适老性设计,具体设施包括安装电梯、扶手等。

通知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四层(含)以上住宅的,均须进行适老性设计。而适老性设计具体内容包括,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安 装扶手等。各设计单位在进行住宅项目适老性设计时,除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外,在设计说明中须注明电梯规格、位置,并在设计中预留设置紧急呼叫 装置和安装扶手的条件。

通知还要求,对既有住宅楼外部增设电梯时,对于井道和轿厢壁采用透明材料,且电动机设备不放在顶部的,建筑间距 在满足“两建筑长边相对不小于18米、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不小于12米、两建筑的端边相对不小于10米”和消防要求的情况下即可设置。除此 类外部增设电梯的情况外,均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间距和日照相关规定。

通知中对涉及到的各类规划行业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分类,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对相关住宅项目报批图纸中的适老性设计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图纸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应要求其修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本 意见规定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对于未按要求设计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应加强对设计单 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本意见的监督,对不按本意见要求执行的,应责令改正。

市规划委在意见规定上述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前已取得规划条件,但尚未办理设计方案审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本意见执行。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相关法律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