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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暴涨:卖家违约成本低于增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0

深圳房价近期暴涨,致使卖家违约成本过低,房价上涨幅度远超违约金额。

深圳楼市暴涨,有人欢喜有人忧。一些购房者即便与二手房卖家签了购房合同,也只能“望楼兴叹”,只因卖家一句话:“我不卖了!”

为了买房,在深圳拼搏多年的张惠(化名)这几天夜不能寐。

张惠于4月签订了深圳坂田一套房屋的买卖合同,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到5月却被卖家“放鸽子”。卖家违约的理由很无厘头:签合同时自己酒喝多了。

但张惠随后发现,该卖家其实将这套房屋加价30%在其他中介挂盘出售。

与卖家协商无果之后,张惠只能寻求法律途径。但即便胜诉,张惠也只能获得房产成交价20%的违约金,远远抵不上这段时间的房价涨幅。

自“3·30”新政以来,深圳许多片区房价暴涨30%~50%,二手房卖家违约、反价的案例比比皆是。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被卖家违约的购房者组成了一个近150人的维权联盟,且每天以3~5人的速度在增加。

买家连续两次“中招”

买房原本是件喜庆事,但在深圳,许多购房者却为此烦恼不已。有人连续两次被卖家违约;有人原本有房,却为了换房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困境。

高女士就曾连续两次“中招”。

由于家庭人员增多,高女士今年看中前海片区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今年1月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总价510万,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

为了购买此房产,高女士低价将自己唯一住房出售,并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才凑齐首付。

原本高女士与卖家约定3月30日到银行办理资金监管,但由于前海概念,该楼盘一下子涨到710万,卖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玩消失。

“在多次催告均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卖家直接表示不卖了。”高女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卖家违约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或房屋成交价的20%作为赔偿金,而这位卖家却只愿意支付3个月的定金利息,甚至扬言“不怕告,官司耗个两三年,房价涨到你更买不起房”。

事实确实如此。在“3·30”新政的刺激下,高女士先前卖出的房子已经涨了近100万元。

由于担心房价继续上涨,高女士决定赶紧另寻其他房源,在同片区签订了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总价550万。

为了避免再次遭遇违约,高女士支付了定金35万,以提高违约成本,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卖家签合同时隐瞒了没有办房产证,签完合同后才说办证要等一个多月。结果等房产证出来,这套房子总价涨了100万,卖家又后悔了。”高女士无奈地说。

更离谱的是,这位卖家是个炒房客,卖给高女士的房源是借其妹妹的名义。房价暴涨后,这位卖家以其妹妹不同意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加价50万。

高女士不同意加价,卖家倒打一耙:搬出妹妹,以姐姐私下交易为由,要求起诉合同无效,不予赔偿。

“仅仅两个月时间,我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违约,当初一家六口四居的预算如今只能买个两居,一家人茶饭不思,欲哭无泪。”高女士向本报记者说,她已经聘请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烦恼的不只高女士。乐乐在3月19日签订了一套前海片区55平方米的房屋,总价223万。她的银行贷款承诺书都已出来,卖家却在4月30日通知不卖了。

“卖家跟我签订了协议后,又在其他中介挂盘卖,标价275万。”乐乐告诉记者,这位卖家一开始要求她加价,后来干脆说不卖了。

目前,乐乐已经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房源,希望法院能够判决卖家强制过户。法院已经在5月底执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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