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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各地出台公积金异地买房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3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流程,并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公积金的异地使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三四线城市。如在一二线城市缴存公积金但买不起当地住宅的人群,可到三四线城市购买。但也有专家认为实际操作起来有难度。

“对于不同城市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不同的,如果在大城市工作去小城市购房,实际并不一定能按照大城市缴存的比例贷款。而如果在小城市工作 去大城市购房,公积金额度又太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公积金异地使用涉及到两个城市的互认问题,开发商和二手房房主是否接受存疑,“目前公 积金首套二套的政策都已经是史上最宽松时期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额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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