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兴宁315 生活问问 校园热议 走近兴宁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文学艺术
房产资讯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家居装修 装修问问 旅游美食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供求二手 我要招聘 我要求职 职场问问 汽车资讯 二手汽车 车辆信息 人在他乡 A8交友 A8征婚
美图分享 兴宁风采 兴宁摄影 笑话大全 电脑问题 股市基金 妈咪宝贝 健康生活 网络情缘 灌 水 塘
 

业主签认购书避政策买房 因为欠款被对方私自转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5

没有购房资格私下签认购书买房,一着不慎就会惹来无穷麻烦。来自湖北宜昌的黄丽(化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时代南湾买房,最终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暂不 能交纳楼款,销售人员支招称可交滞纳金后缓交,谁知数月之后名下物业已被转卖他人。黄丽为此质疑时代南湾楼盘“一房两卖”,对其造成欺诈。但该楼盘所属的 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时代地产”)却咬定,按认购书约定认为黄丽已“挞定(已付了定金而毁约)”,因此将物业再行出售,并无违规。

律师提醒,规避政策与卖方签订合同(认购书)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规避限购

欲分期付款三年后再拿房产证

时 代南湾楼盘位于广州南沙区港前大道北(南沙游艇会对面),与今年挂牌的南沙自贸区相邻。去年12月,黄丽到此看房时,被销售人员所说动。“我户籍在湖北, 是没有在广州购房的资格的,但销售人员一直游说我,说可以绕过限购政策,他们已经操作很多年,绝对不会出现问题。”黄丽说,自己打消疑虑后,拍板准备认购 位于该楼盘某栋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打算自住,另一套则用作投资。

由于黄丽并无购房资格,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她决定以分期方式付款,并在 支付每套房10万元的定金后与时代地产(合同显示出售方为广州市时代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认购书。以她打算自住的404房为例,该物业建筑面积143 平方米,折后总价为148万余元。按认购书约定,黄丽需在两年内分10期支付房款,除首期和二期均为22万余元外,随后8期房款均为13万元整。“当时说 的是先交钱,等三年后我满了纳税证明,才办理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且以此拿房产证。”黄丽说。

黄丽的还房款日期为每年1、4、7、10月的 13日,黄丽称,今年1月和4月,她都按要求将房款及时打到对方的公司账上。黄丽提供的一份与销售人员李先生的QQ聊天记录显示,今年4月6日晚,李先生 要求黄丽于次日转17万元房款至时代地产,其中“404那间房每期的钱13万,3004那间每期14万,上次多刷10万,所以这次共给17(万)就可以 了”。次日,黄丽就将该笔款项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

●资金紧张

销售称可交滞纳金后缓交房款

今年7月,本应交纳第三期房款的黄丽因在股市投资失利,一时资金紧张。“我如实和销售人员说了,说能不能缓一缓再交,销售说可以稍稍迟交一段时间,到时只要按公司规定补交一定的滞纳金就好了。”黄丽当即放下心来,打算到10月再一并交纳两期房款。

今年8月,黄丽将用作投资的3004房转让给一名好友,并从湖北赶到广州,在时代南湾售楼部办理了转让协议,因为迟交了该房屋一个月的房款,她还为此缴纳了2100元的滞纳金(14万×万分之五×30天)。不过,“当时他们并没有催我交404的钱”。

黄 丽回忆称,9月19日,一名自称时代地产销售人员的洪先生打电话给她,“他说李先生已经到另一个项目去了,以后由他负责我房子的还款事项。”随后,洪先生 添加了黄丽的微信,并要求她支付第三期的房款12万元。“本来是要还13万的,但之前卖3004的时候时代的财务帮我把结余的2万转到404去了,所以我 只要还11万,多出来的1万我就以为也是滞纳金。”黄丽说,自己再度询问能否缓交,对方则称“晚一点交也没关系,反正就是交滞纳金嘛”。

●一房两卖?

补交房款时房子已在他人名下

在黄丽透露出想将打算自住的404房出手的意向后,洪先生又数次和她联系。“他说我要是相信他的话,就把收据什么的都寄给他,由他来全权操作,甚至还说到了直接给我多少多少钱。”黄丽称,自己并未答应洪先生的条件。

数 天后的10月2日,黄丽致电洪先生打算还款时,对方告知了一个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消息:404房因为拖欠房款,已经被转卖给他人。“10月9日我赶到广州来 处理,结果还是同样的说法,说我已经不是404房的业主,同时因为我迟交房款,最早交付的10万元定金不退,剩下的39万多元会如数退给我,但必须走公司 流程。”黄丽质疑称,时代地产未与原业主解除协议,也没有退还款项,就把房产转到了另一个人名下,属于典型的“一房多卖”。

黄丽质疑买楼者故意顶手她的房子,以赚差价。”黄丽称,依据是,南沙自贸区在今年挂牌以来,该楼盘均价已经涨到1.3万元/平方米,“这么一倒手,至少能多赚三四十万”。

时代地产称按认购书,业主未按时付清购房款的,可不退定金并不通知业主转售

当事业主拖欠楼款才将房子转卖

销售人员沟通不能作为处理意见

黄 丽的物业为何会变至他人的名下?前日,时代南湾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何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黄丽的两套物业中,有一套正常供款,但另一套(即404房)则从 今年4月起就拖欠房款,且多次催促都未还款。“我们在8月份寄出了挞定书,写明三天内不交款就要将房子处理掉,但她还是没有给钱。”何先生说,其公司遂于 9月底将房子另行转卖。不过,对于黄丽具体的欠款金额和时间等数据,何先生表示并不清楚。

黄丽表示其明明在4月份按销售人员要求交纳了房 款,那么为何时代南湾方面仍认为其拖欠呢?昨日,时代南湾楼盘所属的时代地产进一步解释称,截至其寄发挞定通知时,黄丽欠款为19万元,在黄丽于4月7日 支付的17万元中,其中10万元为支付该楼盘某栋3004房的楼款,7万元为支付某栋404房的楼款,剩余6万未支付。

时代地产称,按照认 购书约定,若业主未按时付清购房款的,该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认购书和不予退还业主已经支付的定金,并可以不通知业主而将该房另行出售。时代地产强调称,销售 人员为合作销售代理公司职员,其私自与业主沟通内容不能作为该公司的处理意见,该公司也由始至终与业主沟通要求须按照认购书约定付款,而不是通过其他理由 推脱逾期付款责任。

时代地产还称,涉事物业挞定后,该公司按照正常市场价格重新出售该物业,不存在业主所谓的质疑。

律师说法

单方面加重买方责任条款可认为无效

针 对此事,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表示,当事人黄女士与时代地产所签订的认购书,双方对购房所涉的主要事项都十分明确,包括付款时间、交楼方式等,因此虽然不是 用于网签的正式合同,但同样受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卖方时代地产如要按认购书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要看买方黄女士是否构成主要违约。“如果买方有证据 证明其缓交房款并交滞纳金的行为,已经征得卖方或卖方工作人员的同意,则不构成主要违约”。

廖律师认为,从认购书约定条款上看,卖方约定了苛刻的条件,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像上面约定只要欠了款,卖方都可以单方面解约,并没有说明欠多少,欠多长时间等条件。”廖律师说,相关条款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出现,单方面加重了买方的责任,从法律上可以认为是无效的。

廖 律师提醒,像黄丽这种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如果为了规避政策而与卖方签订合同,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是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 同,导致不能实现买房过户的目的;二是因为没有购房资格,不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也就不能办理网签或预售登记,这样就产生了一房二卖或多卖的巨大风险, 还可能导致钱房两空”。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相关法律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