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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业主都说被阻 街道协调三方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30

一块面积2000平方米的土地,为何花7500万元购得使用权后迟迟无法入场施工?地块新老业主均表示系遭到第三方恶意阻挠。昨日,原业主台湾商人 叶某利表示,虽曾与第三方陈某生签订过合作协议,但在龙岗区信访部门介入下,早已将其解除。陈某生则回应,即便土地使用权已确认被真实转让,叶某利也应当 赔偿其一年多来看管地块所产生的费用。

土地价值上涨他人参与开发

“可为其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在政府批复用地手续后兴建商业综合楼工程”

龙 岗区横岗街道塘坑村一块2128平方米的地块,尽管数年来一直闲置,但里面已经搭满各种帐篷,周围一圈也被铁皮围住。这块原本不起眼的土地,里面却常年有 男子驻守看场。1992年,台湾商人叶某利来深圳投资,并租下塘坑村一块地块建设厂房和宿舍。昨日下午,叶某利告诉南都记者,2007年政府开始修建地铁 龙岗线,自己厂房所在的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里面规定,允许在剩下的地块上就地重建”,叶某利介绍,2010年地铁竣 工后,政府将剩余的地块返还给他,也就是这块目前纠纷不断的涉事地块。

拿到地块后,叶某利开始筹办建厂。随着地铁线路开通,这块与地铁线毗 邻的地块价值飞涨。叶某利称,2010年9月,在横岗做酒店生意的陈某生主动找到其,称可为其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在政府批复用地手续后兴建商业综 合楼工程,修建后产权双方对半分割。随后,双方由此签订一份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而这份合同也成为如今冲突的导火索。

手续办理滞后原业主提解约

“60个工作日的回函发出后,如政府相关部门不批准此次报建手续,则甲方(叶某利)有权终止本协议”

签 订上述合同后,双方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叶某利告诉记者,因涉事地块工业用地的性质一直无法变更为商业用地,导致这份合同一直无法履行。合同失效后,叶某利 与陈某生于2013年5月22日续签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规定由陈某生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在报建获得批准后,双方对建成的厂房依然按照以前比例对半分 割。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上次合作教训,叶某利此番还在这份协议中提出一项“特别约定”,即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共同向国土部门递交报建申 请书并取得回执,“60个工作日的回函发出后,如政府相关部门不批准此次报建手续,则甲方(叶某利)有权终止本协议,不属于违约,甲方不得以此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后续合作事宜由双方另行商量”。

然而,涉事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到2014年8月份才批复下来,超出双方约定的期限一年多,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是到20 15年3月才获批。超出合同约定期限后,台湾商人叶某利称于2014年8月就向陈某生提出解约,并决定不再与其合作。

竟遭冒名发包寻求终止合同

“自己有权终止与陈某生的合作,且愿意赔偿陈某生相关损失,但却一直遭到对方的拒绝”

按 照叶某利的说法,自己有权终止与陈某生的合作,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解约也无可厚非,且愿意赔偿陈某生相关损失,但却一直遭到对方的拒绝。据叶某利介绍,自己 向对方提出解约后,不料对方利用其当时在台湾,就假冒自己签名与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并收取了承包方 420万元定金。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这份合同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无效,而此举也加剧了叶某利与陈某生解约的决心。

“后来我就回到大陆,找到龙岗区信访局信访,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这个事”,据叶某利回忆,2015年7月,在区信访局主持及陈某生在场的情况下,他向后者发出了一份解约通知书,当面宣布终止合同。

叶某利称,在解除合同后,他辗转找到现在的买主马先生,并与其签订了转让协议,以7500万元将涉事地块使用权转让至后者。土地转让后,马先生就派人入场施工,随之与驻守在地块现场的几十名男子产生肢体冲突,一名工人被抛出围墙外摔伤。

回应

涉事第三方:

“合作协议尚未真正被解除

叶某利曾允诺将地卖给我”

昨 日下午,南都记者再次联系到陈某生,他表示,今年7月确实在龙岗区信访局介入下,他与叶某利展开协商,自己也愿意解除双方的合同协议,“但是当时他说不想 合作了,愿意以7300万元的价格把地卖给我,我才松口。但事实上至今我并未签字同意解除协议。”陈某生告诉记者,双方约定土地买卖后,他就着手准备筹集 资金购买地块使用权,“我先要把买地的公示贴出来,如果两个月内没有异议,确定这块地是干净的我就给他钱,没想到他突然就说把地卖给了姓马的”。

陈 某生表示,与叶某利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自己就派保安长期驻扎在地块上进行看管,至今已有一年多,“办手续,保安在那吃住一年多,产生的经 费都是我支出的。”对于目前地块转让至马先生名下,陈某生表示,对方如果将转账记录以及转让协议让其过目,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后,他将向法院起诉叶某利, “如果法院判决双方当初签订的协议无效,我无条件撤场,如果法院判决协议有效,那还得继续合作”。对于他在此期间产生的经费支出,他表示仍需要叶某利进行 赔偿。

对于为何阻挠新业主马先生入场施工,在他看来,目前自己与叶某利的合作协议尚未真正解除,况且自己在该地块上花费大量心血,没理由被马先生清理出场。

进展

新业主正办理过户手续

昨 日,记者联系到地块新业主马先生,据他介绍,目前已经支付3000万元的定金给原业主叶某利,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一个月左右即可办妥。对于目前产 生的冲突,马先生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介入,协调三方一起和平处理。而叶某利也向南都记者证实,3000万元已转至其账户上,因自己公司在香港,需要回 香港办理公司转让及资产过户手续。

此外,龙岗警方向记者透露,马先生与陈某生就土地施工产生冲突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将由横岗街道办牵头协调各方妥善解决。记者随后致电横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对方对此予以证实,称街道办相关部门已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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