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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需注意几个时间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30

记者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已进入最后倒计时,目前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5月1日起,营改增将全面推开,国地税已完成征管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税务登记,涉及纳税人1000多万户。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对所有的准备工作再梳理,确保纳税人5月1日顺利开票、6月1日顺利申报。   

几个关键时间点

——4月30日前,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月16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月16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是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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