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11月14日,西安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从11月10日开始至2017年2月10日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销售价格“一价清”相关规定,销售现场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相关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