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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作为唯一子女 如何申请父母落户广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5

摘要: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广州市,在广州有合法住所并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蔡小姐:我是广州户口,目前我爸妈还是湖南户口,最近随我在广州居住。由于我哥因公牺牲,我成了父母唯一的子女。请问我父母户口可否迁入广州跟我一起?

市公安局:若蔡小姐的父母,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广州市,在广州有合法住所并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当居住满两年时,蔡小姐及其父母,要在所属街、镇以上计生部门或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凭居住证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 由街、镇一级)出具证明。此外,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到蔡小姐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 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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