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2017-04-05 507
核心提示: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这是中央在深化农村改革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一改革的深化,进一步确立
 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这是中央在深化农村改革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这一改革的深化,进一步确立了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让经营权能够顺畅流动起来,满足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生产要素的需求,同时让农民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能够从承包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近年来,重庆市一些地区对“三权分置”进行了一系列有效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土地再次焕发出新的生产力。

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春暖花开,正是春耕大忙时节,璧山区七塘镇将军村一组村民尹柱炳却没有像往年那样忙着翻地播种。

他家门前是成片的蔬菜基地,其中有7.2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他。在他手上,有一本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证。这个小本本,将他家承包了30多年的这7.28亩土地,从法律上确立了属于他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有了这个证后,我对土地流转给别人经营就没有顾虑了。”他说。

重庆市在进行“三权分置”的改革探索中,首先是稳定农民的承包权。而这“稳权”靠什么?

“是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确定,并通过颁发土地承包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三权分置”中,重庆市首先全面开展了农民承包地的确权颁证工作。2016年10月,市里就制定了《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700余万农户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和发证。

“三权分置”的积极探索

在确权颁证基础上,重庆市梁平、璧山、江津、荣昌等地,在“三权分置”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对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试点。2016年,璧山区在七塘镇将军村的一、二、四村民组,就此进行了探索。

将军村一、二、四村民组共有801亩农民承包地。2016年,在取得绝大多数承包户同意的前提下,区里和镇上分三步进行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三权分置”探索。

第一步:对二轮承包土地进行清理核实,量化确权。

镇村组织专业人员,对这3个村民组在二轮承包中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合同进行清理核实。经清理核实,一组有241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共承包了245.8亩土地;二组有364名成员,总共承包了396.8亩土地;四组有119名成员,总共承包了165亩土地。

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三权分置”的要求,进行了确权。即明确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对一组的241名成员,明确了每一位成员1.02亩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二组的364名成员,每一位成员明确了1.09亩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四组的119名成员,分别明确了1.38亩和1亩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因四组是在前几年由两个村民组合并的,在二轮承包时所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同,计算则以二轮承包的面积为准)。

第二步:对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确股但不确定具体地块。

对所明确的承包和经营权,以一人一股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土地确定为股份,每一股具体的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但对农户有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土地,不具体确定到哪一块地上,而通过股份来体现,农户按股份获得流转金或进行土地经营收入的分红。

第三步: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经营权统一进行成片流转或经营。

确权确股,但不确定地块后的土地,交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管理和经营权流转。按照与所有承包农户的共同商定,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中,土地承包户有优先流转权,但所付的流转金与外来业主一样,所流转经营的地块,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成片经营的要求,统一成片划给。

“这种"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法,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将军村村委会主任程龙说,3个组的800余亩土地已集中流转给了11个搞规模经营的业主。这些业主中,既有村民组内的土地承包户,也有外来的农业投资者。

多年前,江津区李市镇牌坊村的周太仁等77户农民,以土地和地上的柑橘树折价,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资本,组建起股份制的江津区太玉柑橘专业合作社,集中种植晚熟柑橘。

如今,这个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2名成员,集中了308.96亩土地经营权,种上了晚熟柑橘W·默科特。合作社将成员家的土地经营权,按每亩每年250元折资,共计25年,亩折资为6250元;地上附作的柑橘苗共11612株,折资10.73万元。同时,每个成员还入现金股200元。

合作社成员用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上的柑橘苗所折资本,加上入股的现金,作为股份。入社成员按所持股份,行使经营中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由持股成员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

在具体运营中,果园运营的重大决策,如年度预算和决算方案、年度投资目标、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在具体经营管理上,则以专业管理团队和临时雇工相结合,以“五定”(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报酬、定奖惩)的方式,进行种植管理。

“把土地经营权变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股权。土地经营权形成资本金后,可以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让合作社获得了发展中必要的资金。”江津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副站长方清涛说。

业主放心投资土地

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和经营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但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业主,普遍担心因经营权的问题,会影响到投资到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安全。

而“三权分置”的探索,让想长久经营土地的业主吃下了“定心丸”。

2014年底,梁平区金带镇的首小江看上了蟠龙镇义和村一块15亩的土地。为能长久经营,他先是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这个村,然后又与村里商量,想获得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

虽然有了当地户口,但按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规定,他无法获得这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他反复与村民小组和在这15亩地上有承包经营权的21户村民商量,最终由他有偿将这21户村民手中的承包经营权转让过来。先是这21户村民将这1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自愿退回给村民组,村民组给予退地村民每亩3万元的补偿金。然后,再由首小江以每亩3.45万元的价格,从村民组有偿获得土地的长久承包经营权。村民组将其中的3万元(以每亩计)作为退地农民的补偿金,剩下的4500元,则平均分配给村民小组的成员。

“这起农民自发退承包地事情,虽然给区里出了一道难题,但也给了我们在"三权分置"探索中的启示。”梁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张强说,去年初,区里开始选点进行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探索。

在试点中,梁平探索出“三方联动,供需平衡”的方式。即由村民组、村民和用地业主三方协调联动,让发包方有退出通道,退出方有退出意愿(已在城镇有住房和较为稳定就业岗位的村民,退地后不影响生活),承接方有用地需求,实现“退得出、稳得住、能利用”的目标。

“到去年底,全区已有99户农民将总共223.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然后再由村民组发包给新型经营主体。”张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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