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挪用保障房资金”先治地方政府“小九九”_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治“挪用保障房资金”先治地方政府“小九九”_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1

资讯顶部广告

热点快评

审计署昨日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8月9日人民网)

保障性住房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各地方应按10%的土地收益归入住房保障资金),一部分来自中央的拨付。如果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策的话,地方财政利益会“受损”(若加上对中央拨付资金的截留、挪用,“损失”更大);保障性住房属于公共产品,土地来源于政府拨付,不仅不赚钱还会直接“拉低”一个城市的房价,这最终又影响到地方土地财政;而在面对上述巨大的利益考量之时,有关方面又缺乏一整套严厉的事后问责、事前预防预警机制。

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越是执行政策“卖力”,越是背离“地方利益”;而越是对政策无动于衷、将政策“架空”,不仅不会获得应有惩戒,反而获利多多。这就是多年来,年年审计,年年存在类似问题的原因。

只要地方政府存在私利,或者说只要地方和中央以及民众的整体利益不一致,就必然会出现在政策落实上“各吹各的调”,中央说中央的,地方却在私下“打小九九”。因此,要解决多年来久治不愈的“挪用”、侵吞保障性住房资金问题,首先应该解决一个利益和价值取向不一致的问题,将地方政府的利益真正“整合”到中央和国家整体利益上来。

一者,需要一个铁的纪律来防范和严惩。让专项资金真正姓“专”,让专项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和“红线”,对于敢于触碰者就应该严厉追究问责;二者,建立一个专项的落实保障性住房的政绩考核机制,与地方官员晋升任用直接挂钩;其三,不妨采取一种激励地方政府主动“投钱”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机制。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建立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专项性财政转移计划或适度的税收返还,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履行保障房建设之责。另外,逐步放开政策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保障房领域,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也是一个配套性举措。

在看到地方政府频频“撞”保障性住房资金“红线”之时,也应该充分意识到政策设计上存在的“利益分配缺陷”。只有真正彻底打破地方利益,通过制度性的改良让各地围绕保障性住房这一大局转,才能让保障性住房资金少一些被“侵蚀”的可能。□毕晓哲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