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其中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一时间,相关“房地产税立法”的讨论不绝于耳。业内人士认为,税制改革或将促使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逐步形成。
《决定》中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保费改税。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11月19日发行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提到将加快税收立法步伐作为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的五个方面之一,并提出要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
对于民众来说,“房产税”似乎比“房地产税”更为熟知。其实,《决定》中提到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而房产税则是一个针对房屋保有环节的一个税种。
在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看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来讲,也就意味着今后最有可能直接推进的就是房产税会试点扩围与深入开展。从调控手段来讲,2014年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
他表示,“今后作为持有环节的房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等一揽子关于房产方面的税制改革设计有可能逐步推出,以逐步完善作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土地、财税和金融)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制来看,总体税负较重,尤其是开发环节,收费也较多,存在重复征税,所以房产税改革应该是建立在厘清整个房地产税制的基础上,它包括一些税种的合并,有增税也有减税,而不是凭空增加一种税。”
而房产税改革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一旦房产税试点增加、范围扩大,对多套房拥有者的心理影响将非常大,也可能给部分市场带来一定的存量供给。目前的存量住宅市场,持有环节基本是零税费,而在交易环节税费部分上,存量房交易成本高达10%以上,这部分税费大部分都由购房人承担。
他指出,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可能短期有利于挤压出目前市场的存量闲置房源,有利于市场的流通。但如果不改变国人只能依赖房地产投资保值的情况,房产税很快将转嫁给承租者或者购房者。
张宏伟则认为,总体来讲,今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费、经济手段会更加突出,未来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将以税费手段改变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使市场回归自住属性,促楼市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中新网房产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