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欠税3.8万亿”之说,称有关人员推算方法不正确,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误读
(记者李蕾)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房企欠缴巨额土地增值税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11月26日做出澄清解读。国家税务总局称,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对房地产企业征税从紧
11月24日央视曝光45家知名房企欠缴3.8万亿土地增值税,引来业内的质疑和反驳。不少“上榜”房企纷纷发布公告否认欠税一说。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研究人士表示,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税务局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征税都是从紧的。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亦称,近年来,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
1994年国家开征土地增值税后不久,受亚洲金融危机等影响,房地产市场疲软,税源严重萎缩。国税总局称,2007年以来税务部门加强了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征收机制,加大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力度。
为配合房地产,执行会长为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张旭)
■数说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名词解释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时所缴纳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项目金额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及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旧房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