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维澈 通讯员林铨文、陈啸天)中山一建筑公司屡教不改,多次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自今年五月份以来,已被消防处罚过五次,共处罚金4万元整。
12月9日上午,小榄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对位于小榄绩东一龙丰街的在建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经现场调查,该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原来是“老熟人”,已被处罚多次。
据了解,该施工单位总部位于东区,在小榄镇承接多个建筑项目,平时安全意识淡薄,多次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每每在接受完处罚后,又在另一建筑工地内违规搭起员工宿舍。短短半年,因违规住人被处罚过五次,处罚金4万元。小榄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在小榄镇绩东一龙丰街的在建工地实施临时查封,并将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