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查处小产权房 专家称“转正“几无可能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多地密集查处小产权房 专家称“转正“几无可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7

资讯顶部广告

近日,在国土部、住建部的联合部署下,多省市正在开展“小产权房”的密集查处工作。这是对此前“小 产权房有望转正”传言更为明确的回应。专家认为,尽管“小产权房”因为价格低廉而拥有大量的购买群体是基本事实,但是其在建和销售行为是国土资源、住建部 门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多省市的密集清查行动,则进一步显示出主管部门对在建、在售项目的“零容忍”态度。

行动

多省市密集清查

   近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重申了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小产权 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加强联动,共同做好清理查处“小产权房”的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通知还明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由区、县政府负主责。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所在区域的“小产权房”项目,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严肃处理,从根本上遏制新建、续建、续售“小产权房”。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到,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一个多月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密集部署 有关工作,加快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查处工作。目前,北京市昌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 区已经组织拆除了一批“小产权房”。

此外,河南省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向省主管领导专题汇报,以两厅名义起草紧急通知;陕西以两厅名义召开了县一级视频会,并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工作机构;江苏已要求各市按时上报摸排及案件查处情况。

国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一批”,即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组织人员先后赴5省(市)督办“小产权房”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态度

两部委“坚决遏制”

   事实上,2013年的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经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 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而在11月22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2012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还专门下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小产 权房”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等要求。此外,国务院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小产权房” 清理小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的视频会议上曾经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 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 用。无论是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这是大前题,是前置条件、 是硬杠杠,绝不能违背更不可愈越。”徐德明说,因此,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性极大。“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同时指出“小产权房”问题危害很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早就明令禁止。但是,受利益驱使,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和开 发单位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销售“小产权房”。这种乱占滥用土地的建设和销售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 患。

齐骥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这个基础上,两部委要求,接下来地方国土、住建部门要“立即行动,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

   徐德明在部署清查工作时还强调,“从全国情况来看,‘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且最近有强力反弹之势,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他表示,在叫停在 建、在售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新的“小产权房”出现的工作中,还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要求各省(区、市)选择1至2起顶风违建和销售、情节恶劣的案件, 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两部委,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

判断

“转正”几无可能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两部委紧急下发通知部署“小产权房”清查工作,以及地方省市密集展开行动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回应此前市场出现“小产权房”可以借机“转正”的一些传言。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政策红利,引起部分市场人士的误读,认为“小产权房”有“转正”之机。

在这种“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误读面前,很多地方一度出现“小产权房”抢购热潮,部分“小产权房”项目也借机涨价,并由此引发一轮成交热。《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最大的“小产权房”社区“太玉园”采访调查时了解到“转正”传言盛行之时,该小区的“小产权房”由均价8000元上涨至万元以上。

赵路兴表示,两部委发声部署清查工作正是希望纠正市场错误舆论,通过对严重违规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处理,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

“近年来‘小产权房’累积面积较大,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大量处理比较复杂,也不现实”。赵路兴说“‘小产权房’的主要购买群体是中低收入阶层,在商品房 价格居高不下、保障房资格不足的背景下,中低收入者不得不选择位置较远、配套及保障较差,但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也随之形成了夹心层的房地产市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也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可以给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使用,但不能给之外的人使用,如果卖给别人就变成不合法了。当前确实有很多人住在“小产权房”里,也是迫不得已解决住房需求,有合理性,但是与合法性有冲突。”

对购买“小产权房”的“夹心层”而言,是因为追求低廉价位而购买居住“小产权房”。而对“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而言,则完全是利益诱惑下的铤而走 险。海口市近期拆除的一个占地近900平方米,楼高11层,总面积96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项目。就是不法商人从数户村民手中非法买下宅基地建成。

据了解,该违法项目自从打地基开始,当地城管部门就依法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强制拆除通知书,并多次采取破坏地基、拆除脚手架、强拆梁柱等方式进行制 止。但违建业主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利用节假日、夜晚等时间,屡拆屡建,硬是“顽强”地盖起了一幢大楼。该大楼最终在海口市的“小产权房”查处行动中被依 法拆除。

对于以往“小产权房”所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徐德明曾经表示,“小产权房”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清理工作单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依靠当地政府,多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但是对于在建以及正在销售的“小产权房”,两部委的态度是“零容忍”,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因此,市场分析机构分析师分析表示,购房者在购买“小 产权房”时应该慎重考虑,不能为眼前的利益所诱惑。“如果最终购买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对于个人而言势必是重大损失”。记者 高伟 梁倩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