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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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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为城镇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并且明确了“租转售”的相关条件。

意见稿规定,城镇住房保障为住房困难且收入、财产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这对于未来的保障应该说是应保尽保。

张大伟:“这种公租房它的实际需求更多的是一些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这点来看,未来会逐渐纳入到这个体系,就有可能使得保障房的覆盖人群的比例由之前的20%扩大到30%以上。这样,对于未来的保障应该说是应保尽保。”

《意见稿》中明确,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张大伟说,这将影响未来地方政府建设和配租公租房的积极性。

张大伟:“如果说,在5年以上可以购买的话,对于市场来说,前5年公租房可以保障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基本居住需要,5年以后在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之后,可以配租、配售,这样会增加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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