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四西大街26号院,产权单位属于住建部。据昨日《北京晚报》报道,目前该院内持有住建部房契的住户21户,正规房26间,自建房却有29间,它们均属违建。违建多,管理乱,也让居民们不堪其乱。
众所周知,住建部门是建设领域违规行为查处的政策制定部门和执法部门之一。譬如,住建部曾于2010年出台《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管理办法》,而近年来它也直接督办了一些地方的严重违建案件。
可恰恰是在“住建部小院”中,违建多过了正规房,这不免让人大跌眼镜,甚至产生“灯下黑”之感。不可否认,在时下,因人口规模扩张等因素,许多城市中的违建如韭菜般滋长。但这并不能成为“住建部小院”违建存在的理由,相反因其格外扎眼,还会产生放大效应。
由于这个小院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许目前住建部有关部门与该小院已联系甚少,对住户私自建设平房并不知情。但是,与“住建部小院”相关的街道、社 区、物业等,却应深知内情。北京去年出台的《关于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规定物业对违建有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住建部小院”又何以能在这些基层部门和单位眼皮子底下我行我素呢?
有人揣测,或许是因该小院被“大衙门”罩着,所以有关部门、单位才会惮于其“背景”而网开一面—负责违建稽查的部门都不管,基层单位又怎好意思动手呢?只是,这种不作为会让住建部门陷入尴尬,也会让行政威信受损。
自去年3月份起,北京市启动了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拆违专项行动,其中要求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建建立台账,到今年7月份,要拆除上 账的违建。“住建部小院”中上演着《贫嘴张大民》里大树被裹进平房的乱象,于小院本身来讲,是安全隐患堆积;于社会影响来说,也会落下“正人未正己,拆违 不拆自家的”的话柄。所以,早点把这些违建上账了吧,也算是给别处带个头。燕农(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