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迅速推进地方主体税种面临流失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营改增迅速推进地方主体税种面临流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7

资讯顶部广告

专家呼吁,打造地方税系,房产税应当先行

记者 徐 科

随着“营改增”这一改革紧锣密鼓地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如何消除“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目前的地方税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替代,其他两个税种也将逐步纳入改革轨道,地 方税主体税种面临流失,并且仍缺乏清晰的长远规划,这无疑会进一步削弱地方财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 示。

重建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有学者呼吁,打造地方税系,房产税应当先行。

“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税源不平衡,实行房产 税之后,税源稳定,适合地方政府征收。此外,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个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引导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为, 使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但房产税同时也是一个较难征收的税种,需要审慎设计和周密准备。

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向媒体透露,目前,房地产税制改革仍有很多技术层面和征管方面的问题需要完善,只有制度的不断建设完善,才能够为房地产税制改革铺平道路。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地方政府仍将以土地财政为主。

除房产税之外,资源税、环保税等税种也有望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支柱财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下一步,为了解决“营改增”进度较快而地方未 来主体税种打造较慢之间的矛盾,资源税改革应抓住煤炭市场价位自然回调的宝贵时间窗口,启动新一轮基础能源产品理顺比价关系与价格形成机制的税、价、财联 动配套改革;环境税改革应在“十二五”期间推出一轮实际动作;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创造条件,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以及按家庭赡养因素调整扣除的改革方案等。

财税专家表示,由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改革难度较大,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立竿见影地起到补充地方财力的作用,因此,还需配套改革来补充“能量”,比如根 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建立有法律制度体系保障的市场税收环境,理顺地方税体系与税收征管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速信息化手段的推行和人员执法水平的提 升。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