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政协原副主席邹维琴,因协助或直接骗取安置房13套,涉案数额达500余万元。日前,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现年54岁的邹维琴,历任芜湖市镜湖区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副主席职务。经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侦查查明,2010年下半年,时任 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邹维琴,在明知周某、戴某等4人冒充被拆迁单位职工及拆迁户、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下,为其骗取安置房4套。
2011年4月,邹维琴兼任芜湖古城地块拆迁指挥部总指挥,她接受拆迁公司老板付某的请托,违规以集体研究的形式,将拆迁地块内一处300多平方的待拆办公用房,按住宅的标准补偿。付某再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为名,虚构骗取7套安置房。
在协助别人骗房的同时,邹维琴还“亲自上阵”。2011年4月,邹维琴为给儿子准备婚房,指使付某帮其购买了一个安置户头。之后,付某从被拆迁户周某的 住房中分割出30多平方米,通过制作虚假房屋买卖、产权转让变更协议,为邹维琴获取1套11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当年8月,邹维琴又指使付某以其母亲名 义,低价在拆迁地块内购买了一处25平方米的有证房,通过该户头又拿到1套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