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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租房 26日起执行新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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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无须提供租房合同、发票

本月26日起,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发票,只要在本市无房产,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家庭,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交房租。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该中心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修订,新修订政策将从本月26日起正式执行。

取消要求:

房租超家庭工资收入30%

记者查看《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修订的通知》了解到,与之前政策相比,新修订政策在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等方面,均有所缩短,且取消了“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等要求。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文称,“自2014年12月26日起,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9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三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

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原有政策将取消。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执行的政策中,提取条件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且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可申请每三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提取日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的30%。”

受益者:

约10万人符合提取条件

“由于中山楼价不高,每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的人并不多,才十多位。但执行新政策后,预计将有10万人符合提取条件。”该负责人坦言,与新政策相比,此前政策对于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审核很严格。

“执行新政策后,申请提取时无须提交租房合同、发票等资料,而此前对这一块审核很严格的。”该负责人介绍说,本月26日起,对于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的职工家庭,该中心仅审核其在本市有无房产,以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满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若经查实职工隐瞒已有房产情况下,申请租房提取或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经批准后购买、自建自住住房的,该中心将停止该职工的租房提取自助办理业务。

而谈及提取金额受限,“由于新政策执行后,受益范围扩大很多,所以设定了提取金额,以确保能保留一部分公积金额度。”该负责人表示。

知多D:

新政下如何提取公积金租房?

本月26日起,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的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或所属归集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

2.职工凭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租房提取,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

3.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提取金额定期转账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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