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多渠道发展租房市场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住建部多渠道发展租房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9

资讯顶部广告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意见》明确了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

一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鼓励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向社会出租。探索建立支持经营住房租赁机构发展的融资渠道。

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也可以与经营住房租赁的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

四是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

五是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