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超四成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安徽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超四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8

资讯顶部广告

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该省将进一步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015年货币化安置比例将超过四成,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城市还将停止或减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

安徽省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年将重点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根据要求,2015年货币化安置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40%,各市、县还可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城市,要停止或减 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记者了解到,今年安徽还将把各地通过市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与新建方式同等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用地指标支持,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还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通过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户型可在国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积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减。未来要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的货币化方式。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