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2016年为节 点,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明年底广州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8%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 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托儿所),将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并优先用于举办公办 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现状▶▷
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约七成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广州从2011年到2013年推动实施第一期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初步缓解。”
据 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60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24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136所),占比32.6%;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31 所,占民办幼儿园比例58.3%,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例达到71.9%。认定规范化幼儿园1224所,占比76.2%。全市在园幼儿数38.70万 人,比2010年增加4.43万人,增长12.9%;幼儿园教职工数5.16万人,比2010年增加0.92万人,增长21.7%。
不过, 广州市教育局同时指出,广州的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运行保障 机制不尽完善;部分公建配套幼儿园未实现按小区规模足额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指 导工作和教科研工作有待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率偏低,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分布不均衡。”
目标▶▷
明年底基本消除无证办园
行动计划提出的总目标是:到2016年,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具体而言,到明年底,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8%以上。全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在公办幼儿园占比基本稳定在30%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
此外,广州将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按照生均进行拨款的长效机制,力争逐步增长;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办法和标准。到明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
明年底幼师大专以上学历超75%
农 村学前教育方面,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建立合理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到明年底,全市设镇的各区(白云、番禺、花都、南沙、萝岗、 从化、增城)100%的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90%以上的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举办规范化幼儿园。
除 了硬件建设,广州还将重点提升幼儿教育的软实力:一方面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明年底,全市80%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具备相应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幼 儿园教师比例达7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教师和保教人员均接受特殊教育通识培训。另一方面,提升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 到2016年,广州将建立1个以上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验区,全市建成100所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幼儿 园。
4大关键词
小区配套园
优先开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入园难”的重要原因在于学前教育的规划建设不科学。行动计划提出,广州将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预测。其中,新建园要达到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统一规划、按规定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文 件明确,今年底前,各区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出台城镇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具体方案。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托儿所)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人民政府统筹 安排,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已有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经区政府同意后可开办其他类型幼儿 园。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计划对小区配套园如何建设、移交等问题有具体的指引。明确要求各区要制定推进时间表,力争2年内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 题,并实施分类解决的办法:如对于小区配套幼儿园(托儿所)已建好,开发商配合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开发商协商并签订移交合同,将小区配套 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权移交至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将其产权移交至教育部门名下。
普惠性民办园
市财政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进行补助
记 者了解到,广州从2012年起拿出1亿元专项经费,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以补充廉价优质学位的不足。记者从行动计划中看到,未来广州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 持再“升级”:市财政将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生均设备费补助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公用经费和设备费补助。
此外,要求各 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照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开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各区要在 2015年底前,根据省扶持和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区域扶持和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 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
据悉,2015年底前,广州将研究制定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以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为基础,市财政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公用经费和设备费补助,力争公用经费补助逐年增加。
公办园
明年前市教育部门所属公办园下放区管理
如 何能增加“物美价廉”的公办幼儿园学位,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计划,广州将优先把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 公办幼儿园。对用地权属已属幼儿园,但部分园舍、场地被其他单位占用的,由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将园舍全部返还幼儿园使用。而对于公办幼儿园用地方面 遗留问题,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在必要时将制订“绿色通道”办理有关手续。
广州还将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发展。一是出台幼儿 园生均定额补助办法,对公办幼儿园尤其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进行公用经费和设备费补助。二是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 标准。各公办幼儿园按照“家长承担部分不超过办园成本49%”的基本原则,在《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穗价〔2012〕233号)基础 上,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
与此同时,广州还将推进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规划,原则上于2016年1月1日前将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幼师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年审
幼 师队伍的素质影响着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强调,要完善幼儿园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并在生均财政拨款补助基础上,由幼儿园(全额拨款幼 儿园除外)从保教费中加大教师工资待遇支出,完善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广州还将设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 资待遇。
文件提出,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列入年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对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发放从教补助。
对于教职工人员的配备,行动计划明确,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以上有专业资质的保安人员。到明年底,市及各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每学年制定年度教研工作计划,对教研片区和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