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 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此次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收费项目标准、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40亿元。
《通知》显示,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财 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 担。
工商领域,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将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降为600元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新闻出版广电领域,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250元每件次,降为 200元每件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50元,降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