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罗浮镇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兴发改[2015]176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润泽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招标人为梅州市润泽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按图纸和预算书,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774820.03元。
招标范围:按图纸和预算书。
建设工期:18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须是合法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广东省内注册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且具备水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29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办理登记(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的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的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6)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复印件;(7)梅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8)招标单位出具的踏勘证明原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注:因建设地点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请在报名前一天(9:30-11:30;14:30-16:00),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梅州市润泽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登记签到,随后前往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由招标单位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招标文件每个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按放弃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19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民营经济报等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润泽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罗浮镇塘社村大岭下26号 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
联系人:黄瑞珍 联 系 人: 赖工
电话:1341128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