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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调整公积金政策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至8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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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3月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记者了解到,政策调整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此次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后,凡夫妻双 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则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同时,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为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多贷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职工家庭的月各项贷款还款额之和,从原来的家庭月收入50%以内调整到60%以内。福州市同 时鼓励福州户籍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新华社福州2月27日专电(记者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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