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下旬到6月2日,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一二线热点城市大小地王不断,市场上议论的焦点都是房价继续涨的空间和原因,就连此前长期萎靡不振的三四线楼市,也以止跌回稳的姿态展现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上。
然而,事情真是这样吗?
一二线城市地王不断的同时,在山西大同市,一房二卖的闹剧再次上演,而这类违规售房卖屡禁不止的背后,则是当地楼市举步维艰的困境。
买房竟被告上法庭
5月下旬,山西大同杨姓等七位业主将一纸民事上诉状递交到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对该院在2015年11月18日作出的(2015)城民初字第1798号民事判决书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据了解,杨姓等七位业主在2014年购买了大同华田苑·府城项目的商品房,但在验房时才发现所购房屋不仅被开发商用来做“顶账房”,还一房两卖,被所谓的“业主”起诉后,自己刚买下的房子竟被法院判定是他人所有,愤怒的业主因此集体提起上诉。
根据杨姓业主及律师整理的资料显示,杨姓七位业主在2014年购买了山西大同华田苑·府城5号楼的10套商品房,购房款共计520万元,单价约为2090.23元/平米,并先后和开发商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个项目由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房产”)开发,当时中大房地产的副总苗喜梅称急需用钱,所以按成本价出售华田苑·府城5号楼的商品房。”上述业主表示,当时按正常市场价格计算,该项目房价约为3500元/平米。
蹊跷的事情发生在验房的时候,“我们看房时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被贴上了出售房屋的广告,联系到贴广告的人后,他们自称出售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顶账房,我们去物业办理手续物业也不给办理。”杨姓业主称。
愤怒的业主找到中大房产进行责问,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是因为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此前将房屋抵押了出去,业主自住没有问题,其他问题由中大房产处理协调。
但此后上述业主就很难再与开发商取得联系,无奈之下杨姓业主等7人只好向大同市仲裁委员会的提起仲裁,并向大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财产保全,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做出了查封。
但此事并未结束,就在杨姓业主等七人等待仲裁结果时,突然被告知自己成了被告人。
原来上述房屋突然出现了新的“业主”,新出现的张姓“业主”等人表示,中大房产在杨姓业主之前就已经将房屋卖给了自己,所以将杨姓业主等人以及中大房产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相关房屋为自己所有。
2015年11月18日,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张秀英等人请求。
买卖合同输给了认购合同
对这样一个结果,杨姓业主等人无法理解,他们表示,自己签订的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此外还有购房款的转账凭证。而上述突然出现的业主只有认购合同或定金合同,也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只有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明显证据不足。
对此,张姓业主等人表示,自己购买的是中大房产的顶账房,所以当时只签署了认购合同,但是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也有收据来证明。
根据我国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违规情况时,若有一方已获得房产证,且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签订于取得房产证之前,则所涉及的买卖合同为有效或为可撤销。
若双方都没有房产证,就要依次审核合同是否有效、支付全款以及合法占有情况。法院认为上述两方业主所持合同均有效,且均已支付购房款,但张姓业主提出已经在杨姓业主之前占有房屋,因此法院判定张姓业主对房屋具有所有权。
但杨姓业主指出,张姓业主等人所出示的付款收据不足以证明实际付款情况,且房屋内部为毛坯,根本无法住人。
事实上,由于大同楼市低迷以及中大房产自身运营问题,中大房产早就出现债务违约,甚至用房顶账也无法解决问题,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杜文状告中大房产拖欠债务1100万元,诉状中提到,张姓业主与杨姓业主所争房屋,实际上正是中大房产用来抵偿利息的。
大同当地媒体报道称,大同楼市自2014年以来,大同整体经济的疲软以及楼盘高库存,导致大多数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开发商跑路、楼盘烂尾现象层出不穷,此前向开发商借贷的个人、公司也纷纷受到牵连,争抢已经建成的顶账房也是常态。
目前,杨姓业主等人提起的诉讼案还在进行中,具体结果尚未可知。
公开资料显示,大同市政府在近一年中已经回购了约13000套房,但大同楼市房价仍在成本价水平徘徊,救市疲态尽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