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站附近的一栋七层小楼,主人杨美兰因“拒绝2000万赔偿款”被网友称为“深圳最牛钉子户”。昨天和前天,晶报记者实地探访年过5旬的杨美兰及小楼所在的民治街道办,双方却都否定了“拒绝2000万赔偿款”说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称杨阿姨的业主向记者展示材料。
7层红砖小楼孤零零矗立在北站东广场对面的荒地上。
小楼主人:“我家这楼手续齐全”
在热闹的深圳北站东广场的对面,一片杂草丛生的土地上,一栋墙体红砖裸露的七层小楼孤零零矗立其中,显得十分醒目。前日,晶报记者踏着泥泞小路走近,发现小 楼门口还挂着“樟坑华侨新村3号”的蓝色门牌号。记者围绕着小楼转了一圈,发现小楼附近还有一些菜地,看似是屋主所种。据此前网络媒体称,2011年时, 广深高铁开通后,这栋总面积950平方米的七层小楼面临拆迁,谈判的补偿数一度达到2000万元,但由于屋主拒绝,至今仍然高耸。不远处的空地,还有其他 两栋类似的“握手楼”。
在门口等待了十几分钟 后,小楼主人杨美兰拿着一把伞和一个破纸袋走了过来。得知记者身份,杨美兰称:“现在我知道人们都在说我是钉子户,拒绝2000万的赔偿就是不搬迁,这都 是不正确的!请不要再打扰我了。”她表示,自己一家9口人如今都住在这里,家里年龄最大的是杨美兰的母亲,今年已90多岁高龄,最小的是杨美兰侄孙,今年 两岁。
据杨美兰介绍,其祖籍广东河源,今年 53岁,几年前丈夫已经去世。1995年时,杨美兰一家花费18万元在这里购买了12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于2003年建起这栋七层的楼房。“我不是钉子 户,如果政府有统一的规范,都补偿房子,我愿意配合。”杨美兰对记者称,“其他人都是按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的方案补偿,为什么我家就不可以呢?”
对自己曾拒绝2000万补偿的说法,杨美兰表示不是事实。对其小楼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杨美兰也不同意。“我家这楼手续齐全,怎么就成违法建筑了呢?”她 表示,自己已就此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在采访中,杨美兰多次向晶报记者表示,自己不要现金补偿,只要同等的房子。“我这么大年 纪了,要钱干什么?我需要的是我的家人们都有地方住才行。”
民治街道办:拿到“两证一书”后将近10年才建楼
昨日,晶报记者专程来到杨美兰楼房所属的民治街道办了解情况。民治街道办表示,此前有媒体称杨美兰“曾拒绝2000万补偿款”的说法不实。
民治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3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52次业务会(189号)会议纪要审核通过的《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实施方案》规定, 樟坑华侨新村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为6548元每平方米,到目前,已经有6栋楼的业主按照这个价格签了协议。与此同时,这几年来,办事处一直在想办法与包括 杨美兰在内的3栋楼的业主协商拆迁补偿,但业主始终坚持“等面积产权换商品房”的要求,拒绝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民治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杨美兰等业 主的房屋属“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按规定只能以这个价格进行现金补偿,不可以换成商品房补偿。
为何杨美兰声称“房屋拥有合法手续”?民治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的骆主任向晶报记者表示,杨美兰确实在1993年时取得过“两证一书”:两证是指“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和“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一书是指“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但根据当时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6 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拿证后半年内还没开工建设就属失效,而杨美兰是在2003年前后才建成的楼房,所以已不符合规定。根据民治街道办提供的杨美兰当时取得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晶报记者发现,杨美兰的确是在1993年时取得此证的,证书“遵守事项”中,也印有“本证自核发之日 起,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使用,本证自行失效”的标注。
骆主任表示,樟坑华侨新村地块用地规划是(深圳北站东广场)二客站控制用地、道路用地及防护绿地,已被深圳市政府列为重大发展项目,“办事处现在还是积极地与杨美兰等业主积极沟通,希望被拆迁人能够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我不是钉子户,如果政府有统一的规范,都补偿房子,我愿意配合。其他人都是一平米换一平米的方案补偿,为什么我家就不可以呢?”
——小楼业主杨美兰
声音
“根据当时(1993年)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拿证后半年内还没开工建设就属失效,而杨美兰是在2003年前后才建成的楼房,所以已不符合规定。”
——民治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