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广州公积金缴存上限正式从20%降至12%_房产资讯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7月广州公积金缴存上限正式从20%降至1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2

资讯顶部广告

今年4月份国务院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 年内,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本月起,广州公积金进入新的缴存年度。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落地该政 策。通知明确,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 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此 前有消息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将由社平工资的5倍下降为3倍。不过,昨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这一调整。通知显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 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社平工资的 5倍即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另 外,201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6年1月1日以后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 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