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北京市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 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还设计了系列导向指标,如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对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同时 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分别予以加分,以引导优化人口城市空间布局。此外,还设置了2项减分指标: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记录。
对于公众关注的积分落户分值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 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为每年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